总说自己是加班狗,你真的知道什么是加班吗?

[2018-07-16]

在日常的聊天中

如果说有什么“狗”会成为高频词

那一定不是泰迪

也不是“单身狗”

而是“加班狗”

 

 

毕竟这年头

如果你没有加过班

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职场人

 

但是在下班时间之后

仍然工作

就是加班吗?

 

 

加班的定义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延长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或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称为“加班”。

 

 

所以,算不算加班,关键还得看加班这一行为是否是单位安排的。

 

比如以下几种情况就属于加班:

 

 

加班的种类

(一)单位要求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

(二)休息日工作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

(三)法定休假日的加班

 

 

看到没有?

以上情形的加班

前提都是单位安排的

也就是说

符合以上情形的加班

单位才会支付你加班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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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上面这些加班的情形

很明显一看就是用人单位安排的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是因为

领导安排的工作太多

没有在上班时间做完

拿回家去做算不算加班呢?

 

 

像这样加班界限不明显的情形不止这一种

还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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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种情况是否属于加班得分情况:

 

一、休息日培训开会

 

 

 

休息日培训开会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且是在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之外进行的,虽然不是从事本职工作,但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开会的目的是为了使劳动者更好进行工作,而且培训开会也体现了用人单位的意志。

 

因此,可以认定为加班。

 

 

 

二、妇女节、青年节安排工作

 

 

 

妇女节、青年节只是部分公民放假。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三、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

 

 

 

原劳动部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指出,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由此可见,如果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尽管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也并不存在加班。

 

 

 

 

四、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

 

 

 

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分两种情形:A.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把工作带回家的,不属于加班。

 

B.有证据证明工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就属于加班。

 

也就是说,劳动者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劳动者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五、出差路途中赶上双休日

 

 

 

出差路途中也是为了将来的出差工作,故出差路途时间应为工作时间,出差路途中恰逢双休日、节假日的,应为加班。

 

 

 

六、外派人员双休日是加班吗?

 

 

 

外派人员跟本部人员是一样的,如果外派人员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的,外派人员在双休日提供了劳动,那么就是加班。

 

同时,外派人员在加班方面的规定必须遵守外派当地的相关规定。

 

 

 

七、综合工时制劳动者如何认定加班?

 

 

 

综合工时制,指用人单位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劳动者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年等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综合工时制必须经过批准,未经审批,用人单位无权自行决定实行综合工时制。由于综合工时制以被批准的计算周期(周、月、季、年)来计算工作时间,所以其工作时间不受标准工时制最高额的限制。

 

譬如被批准的计算周期是季度,则在一个季度中,总工作时间为20.83天×3月×8小时=499.9小时,而没有每天8小时和每周40小时的限制。

 

但在一个计算周期内,如果工作超过499.9小时的部分,则应认定为加班。

 

 

 

八、不定时工时制劳动者的加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有关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因此,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论在工作日还是休息日还是节假日,都不存在加班的问题。

 

但是,深圳和上海两地均规定,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的,应认定为加班,工作日和休息日则不存在加班的问题。

 

另外,在北京,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不办理审批手续,只要双方有约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就可以。除此之外需要审批。其他地区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不论什么情形都需要审批。

 

 

 

九、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

 

 

 

是否认定加班,跟保安和门卫等特殊岗位并不相关,只跟是否存在着加班的事实有关,如果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的员工存在加班的,则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另外,在法定节假日,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会继续在岗位上出勤,鉴于其出勤也是从事本职工作,此种情形应认定为加班而不能认定为值班。

 

虽然加班是家常便饭

但是在这些情况下

员工是不能拒绝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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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的可不受自愿加班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头一次因为不是特殊岗位

而暗暗松了口气

 

在加班的时候

一定要切记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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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日不得超过1-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休息日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安排补休的,不计算加班时间。

 

3.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或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补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时间。

 

 

 

另外

附上加班工资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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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自己加了多少班

总的知道该拿多少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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