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雀日报 | 山东:提出52条举措 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

[2022-01-27]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提出通过“稳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大力促进农民增收”、“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等四个方面共15项52条举措,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稳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

 

  山东提出,深入推进“创业齐鲁·乐业山东”专项行动。培育20个左右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加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推动落实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建立用工保障清单管理制度,对缺工量较大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将实行用工专员服务,“一企一策”解决用工问题。

 

  支持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每年组织不低于2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拓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渠道,允许各市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按照担保基金放大5至10倍的规模提供担保服务。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每年安排不低于5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报销。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创业担保贷款和商业性创业贷款“1+1”组合放贷等模式,满足创业群体合理融资需求。继续实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考核,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优化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发挥企业工资指导调控作用,通过定期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市场工资价位、人工成本信息等,发挥指导调控作用,推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建立新就业形态工会工作机制,推动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四个群体为重点的新就业形态建会入会工作。出台“推动新业态行业集体协商工作十条措施”,围绕计件单价、计提工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技能培训、职业安全保障、社保福利等职工利益诉求,推动职工方和企业方开展集体协商。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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