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雀日报 | 安徽:出台18项举措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2022-02-09]

       近年来,快递小哥、网约车驾驶员、外卖送餐员、网络直播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采取平台就业这种灵活形式。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聚焦平台企业用工主体责任、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供给、依法治理新业态领域劳动纠纷等重点问题,明确4个方面18项举措,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

 

平台与劳动者须签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

 

     《实施方案》指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以下简称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要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实施方案》规定,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动者申诉机制,不得单纯以差评考核方式扣减劳动者报酬,加强对恶意投诉的甄别处置,负责对相关申诉开展调查核实,及时客观公正处理。

 

为劳动者提供多层次保险保障

 

       社保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的焦点。《实施方案》规定,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可按照安徽省政策规定,由劳动者自主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实施方案》指出,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制度,适时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平台企业应当按规定参加。暂时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要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形式,防范和化解劳动者职业伤害风险。鼓励头部平台企业与商业保险机构协商谈判,探索出台多样化商业保险方案,提供多层次保险保障。

 

      《实施方案》明确,本省户籍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省内流动就业时,无需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由新参保地经办机构直接办理续保。积极推进跨统筹区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现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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