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并公开征求意见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据小妮测算,月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后)在7000-30000元之间,按照不等的抵扣标准,可享受最高扣除额度5600元。
01
专项附加
扣除细则出台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暂行办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如:
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支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02
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
新个税法目前已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专项附加扣除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何为专项附加扣除?它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等六项费用。
这是我国首次在个税制度中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概念,也被普遍认为是我国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要一步。
新个税法明年实施后,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财税专家表示,专项抵扣的长远意义在于推动各部门信息共享,推动大家能够与相关部门互动,有利于民众有序了解,遵循税法,深化个税综合与分类改革,体现税收公平。
对于具体如何定额标准扣除,专家解释称,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老百姓只要有扣除项的实际支出,大于或小于扣除标准的都按照标准计算。
他举例,一人房贷利息支出每月800元,另一人每月房贷利息支出每月1200元,这两种情况都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03
子女教育扣除
1000元/月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意味着,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将能享受到每年24000元的定额扣除。
需要指出的是,每年12000元或24000元的扣除,既可以父母一人扣50%,也可以由一方扣除10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04
首套房贷利息扣除
1000元/月
除子女教育外,住房费用方面的扣除也备受关注。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不得扣除,并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扣除机会。
此外,首套房贷利息可以选择由夫妻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05
直辖市、省会城市等租房扣除
1200元/月
不同于“单身税”,这回国家不逼你买房了,租房者也可享受扣除。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租房产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
需要指出的是,在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中,这是唯一一项有地区差别的,主要分三类情况。具体来说:
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12000元(每月1000元);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与此同时,对于夫妻租房的情况,夫妻在同一地租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支出;而夫妻在不同城市工作,且各自在主要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租金支出。
需要强调的是,纳税人及其配偶无法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意味着,房贷利息和房租只能扣除一项。
06
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
2000元/月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如何赡养老人成为社会痛点,国家引入赡养老人支出,正是为广大纳税人真正减负。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进行专项扣除,分别如下: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分摊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平均分摊、约定分摊等情况,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此外,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例如,一位老人由三个子女赡养,每个孩子平均分摊每年24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年8000元;也可经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约定,每个子女分别享受6000、6000、12000的扣除额,但每个子女的扣除额不能高于12000元。
当然,若赡养老人两位以上(如“4+2+1家庭”),这种情况会不会增加扣除额度?根据征求意见稿,赡养两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07
大病医疗限额扣除
每年60000元
在医疗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08
继续教育扣除
每年4800元或3600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分两项:学历继续教育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09
最高扣除额度
可达5600元/月!
解读完专项附加扣除的详细规则后,漂泊在大城市追逐梦想的年轻人至少有租房项可以扣除,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职场人则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
由此可知,大部分个税纳税人至少有一项、两项,甚至最多五项全部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果你的月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后)在7000-30000元之间,按照不等的抵扣标准,可以再有多少减税空间?
根据小妮测算,除大病医疗附加扣除和其他极其特殊情况外,假设一人符合四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即享受最高扣除额度,应当这样计算:1000×2(子女教育)+400(继续教育)+1200(租房)+ 2000(养老),总计5600元。
10
谁来申请
专项附加扣除?
当然,征求意见稿有一点并未写明——都需要哪些证明材料?谁来提交这些材料?个人、公司,还是类似欢雀&沃德这样的人力资源公司第三方机构?
相信在正式稿中国家会对此作出正式回应。毕竟,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生效期限已经迫在眉睫。
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既是个税改革亮点,也是难点。据了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暂行办法出台前,相关部门已经以无方案征求意见方式广泛听取了全国各地专家学者、“两会”代表委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将随着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据悉,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