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7日下午,广州市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
▶2020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30110元,同比名义增长8.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2%;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5138元,同比名义增长9.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7%。
▶2020年,广州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826元,同比名义下降0.1%。
【指标数据解读】
(1)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 = 报告期工资总额 / 报告期平均人数。
【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为什么你感觉收入偏低】
平均工资公布后,很多网友称自己被平均,拖后腿了。对此,国家统计局也进行了解释。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针对法人单位统计的,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反映的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因此,公布的平均工资比个人实际拿到的工资要高。
同时,由于各单位所处行业、所在地区和经济效益不同,以及个人所属的岗位不同,工资水平有高有低。实际上,工资一般呈现正偏态分布,平均值往往高于一般水平,即大多数个体数据低于平均值。
因此,想要更加准确地了解工资差距及变动情况,不仅要看总体平均数据,还要结合更详细的分地区、分行业、分岗位工资数据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