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日该局发布相关通知,明确海南省对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农村边缘易致贫户等五类对象给予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障费用资助,确保农村人员全面参保,应保尽保。
农村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对象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2022年度资助标准为320元/人/年。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农村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由政府定额资助参保,政府资助个人缴费标准的90%,个人缴纳10%。资助标准是政府资助288元/人/年,个人缴纳32元/人/年。
此外,医保部门对具有多重身份属性的人员,原则上按照就高原则资助,不能重复享受。资助参保所需资金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需要提醒的是,2022年度的医保缴费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