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扶持重点风投创投机构发展。根据创投机构实际在深投资额分档次进行奖励,将对创投机构单笔最高奖励从15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依托深交所等,建立联通风投创投企业与科技创新种子项目、金融机构及创业板等市场板块的信息对接机制,建立科技创新种子项目孵化与筛选服务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国有创投标杆企业发展,探索建立行政免责容错机制。
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其核心地位优势,探索优秀风投创投企业上市安排。鼓励风投创投企业的被投机构通过上市、挂牌、并购及协议转让等方式拓宽退出渠道。支持S基金(股权转受让基金)市场创新发展,引入国际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组建S基金相关协会或研究机构。探索开展私募股权份额转让试点。
(证券时报)